市五小2014年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活动阶段工作进度表 |
2014年7月15日 |
活动阶段 | 时间 | 活 动 内 容 | 备注 |
宣传动员阶段 | 7月11日 — 7月15日 | 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步骤和落实措施等; |
|
召开动员会,结合实际,对评议活动进行动员安排 |
|
学校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服务对象中,选聘一定数量(10名)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较强,清正廉洁、作风正派,敢于讲真话、讲实话的同志,作为学校的政风行风监督员,参与民主评议工作。(2013年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可继续聘请参加评议活动,不再另聘) |
|
7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动员会资料(领导讲话、领导小组、图片)报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
自查自纠阶段 | 7月16日 — 7月31日 |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认真对照评议内容,采取自己查、上级点、同事帮、下级提、服务对象评等方式,深入查找在履职尽责、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
|
学校要开门纳谏,通过设置公开举报电话或电子信箱、组织群众评议、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广泛征求上级部门、监督机关、“两代表一委员”,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
|
整改自评阶段 | 8月1日 — 8月20日 | 对自查自纠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收集的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做到目标、时限、责任三落实,全面进行整改,同时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
|
对照评议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自评方案,组织教职工、服务对象等采取无记名划票的方式对学校及教职工作风情况进行自评,实事求是的进行量化打分。将整改情况和自评结果通过公示栏等形式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
|
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把整改落实与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避免整改与实际工作“两张皮”。 |
|
公开测评阶段 | 8月21日 — 10月31日 | 8月21日—9月1日,学校进行公开测评,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家长、学生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等不少于30人参加进行现场测评。 |
|
9月1日—9月20日,组织测评,由学校组织筹备进行。 |
|
测评实行百分制,公开测评占70分,自评占30分,由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议结果进行汇总,并进行公示,结果于10月10日前上报市教育体育局。 |
|
统计汇总 | 11月1日 11月15日 | 学校及时上报评议工作总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