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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转学】公开内容详情

发布时间:2018-09-12 08:26 栏目:政策公开 发布单位:青铜峡市第五小学 点击量:3579 【公开】

【中小学生转学】公开内容详情

一、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中小学生转学

2.实施单位:青铜峡市教育局

3.办理部门:教育管理室

4.办理依据:《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

5.服务对象:自然人

6.申请条件: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区)、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下同)或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区)、市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

2)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地发生变化的,其随迁子女可以转入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

3)学生接受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也可以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4)所有中小学班额达到限定数的(班额达到56人的),该班将不能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入学生。

5)学生按照有关规定转入或转出特教学校的,由学校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完成转学手续,并将相关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此类转学具体程序由各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7.办理材料:户口本、房产证(近三年内购房合同)、进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学籍卡。

8.收费标准:不收费

9.收费依据:

10.办理地址:各学校、裕民街道银河街116号教育局办公楼2楼教育管理室

11.办理时间:中小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学籍管理部门在开学1月内集中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12.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13.咨询电话:0953-3069260

14.监督电话:0953-3068033

二、办事流程

1、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跨省转学需填写《宁夏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转出到其他省的,要符合转入省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2、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转入地学校联系,转入学校根据学位空额等情况安排就学,转入学校没有空额学位的,教育局根据周边公办学校的情况安排就学。

3、对于同意接收的,到转出学校打印学籍卡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转入学校调档;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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