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第一中学

党建之窗规章制度

贺兰一中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

发布时间:2020-01-11 17:37 栏目:规章制度 发布单位:贺兰县第一中学 点击量:3132 【公开】

“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贺兰一中“一岗双责”是指每一个岗位同时担负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的双重责任,为切实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教师队伍,又要抓好教学工作,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

二、“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贺兰一中党总支部成员及学校班子成员(包括书记、副书记、校长、副校长、正副主任)。

三、“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校长对全校工作和教职工负责,贺兰一中总支部成员对分管工作和人员负责,贺兰一中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和人员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

(一)贺兰一中校长每半年对全校工作定期督查两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二)党总支部成员每季度定期对分管工作督查两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三)贺兰一中班子成员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回顾和检查本月的“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并适时开展对学校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进行督查。

四、初、高中党支部成员每学期向学校总支部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汇报 “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五、“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做好交心谈心工作。责任人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要有书面记录,记录资料备查。

(一)交心谈心的范围为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

(二)校长每学期要与班子成员每人交心谈心两次以上;

(三)分管领导每学期要与分管年级部、学科部的教师每人交心谈心两次以上;

(四)学校领导主动与下属、下属主动与领导交心谈心次数不限。

六、对“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教职工和学校工作不出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奖励;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职工和教学工作出现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处罚。

七、责任人责任范围内教职工的勤政、廉政情况作为该责任人的晋级、晋职、评先选优条件之一。

八、对发生的不正之风行为要认真调查,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区、市、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肃实行责任追究。

 

                  中共贺兰县第一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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