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的良好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创造良好教学环境,有效落实学校班级财产设备的管理工作,贺兰一中制定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具体要求细则如下:
一、班级财产设备的清查、交接:
1.清查:每学期结束,由总务处协同相关部门对全校各班教室内财产设备进行清点、登记。(登入班级财产设备登记表)
2.交接:每学期开学初,由班主任到总务处领取相应班级的财产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总务处留底备案。班主任按登记表上所列财产对本班财产设备签收、认可。如中途班主任更换,应先由总务处对其班级财产设备进行清查,然后由新任班主任到总务处领取新的财产设备登记表;班级学生毕业离校前,班主任应协助总务处对其班级财产设备进行清查,如有缺少、损坏,在办理完相关赔偿手续后,才能办理学生毕业手续。
3.班级财产设备包括:音箱、桌、凳、门、窗、黑板、电子白板一体机、日光灯、开关、插座等。
二、班级财产设备管理:
1.各班必须成立财产管理小组,对本班的财产设备签收、认可,班主任为班级财产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
2.各班主任必须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并由学生组成的财产管理小组负责督促,出现问题,及时报修。损坏财物者照价赔偿。
3.每个学生使用固定的课桌、椅子,课桌、椅子不准涂写、刻字。如发现有螺丝松脱等情况出现,应及时到总务处报修;如不及时报修,出现大的问题时则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4.各班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校、年级集会例外)。各班必须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离灯熄。
5.教室内的各种设备应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并及时在使用登记表中登记;不得随意使用各种设备。平时对各种设备要做好卫生清扫工作,如有故障出现应及时到相关部门报修。
6.对所损坏的设备,需由班主任到总务处填写报修单,总务处签发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妥当后,由班主任签名验收。
7.报修单及维修通知单均作为班主任工作及维修人员工作的考核依据。
8.每学期结束,由学校总务处、政教处组成检查小组到各班检查财产管理情况,结合各班报修情况,评估各班财产管理达标情况。
9.财产设备管理达标情况,作为班主任考核、学校评选优秀班干部、优秀班级的参考依据。由总务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在每学期末根据条件评选“财产设备管理达标班级”。
贺兰县第一中学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