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通空间-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隆德县第一小学

>学校首页>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培训>内容详情

班主任班级常规管理艺术

发布时间: 2016-10-26 08:49 发布单位: 隆德县第一小学 浏览量: 2616 【公开】


  (一)班干部选拔任用艺术

  班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是班集体管理的第一步,没有班干部,班主任光杆司令,班级是管理不好的。所以说班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是非常重要班主任工作,这个工作好得好,后来的工作会得心应手。这项工作做不好,后来的工作会磕磕绊绊,事倍功半。班主任必须注意班干部的拔作用工作。

  1、干部民主选举法。现在的许多班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是通过全班学生民主选举来实现的。这是一种好办法,尤其是对高年级学生,更是如此。但是,班干部的民主选举,并不是班主任老师完全放手不管,而是尽到班主任教师的责任,做好组织引导工作。班主任接手一个新班更应该做好选举前的组织动员工作。许多文章对班干部的选举过程有所论述,我们在这里不做过多的阐述。

  2、特约委任法。班主任为了某种特殊目的,比如帮助某后进生,调动他的积极性,可以委任他担任某一班级干部。应该注意是的,这种委任不应该是班主任教师一个人说了算,应该事先与班委会成员交换意见,征求他们的同意后,在进行委任,最好是通过班委会进行委任。

  我们想多说一句的是,班主任对班级有影响力的非正式小团体的"小头目",有的班主任教师为了稳住班里有影响力的小头目,不让他们闹事,往往用封官的办法给予安抚。这是一种办法,但是班主任在这样做之前,一定要做好这些小头目的思想工作。否则,收不到效果,反倒把班级搞得一团糟,再撤换罢免就晚了。

  3、轮流执政法。这也是班干部管理的一种办法。具体做法是,班里的所有成员按事先定好的期限轮流担任班干部。这种办法可以调动全班学生的积极性,锻炼每一位学生的工作能力。但此办法也有弊端,就是组织不好,干部搭配不当,容易造成班级的混乱。

  (二)违规违纪处罚艺术

  处罚是不可缺少的教育手段。没有处罚的教育可以说不是完整的教育。因为,第一,"人"并不是完全自觉的(许多人不承认这一点),未成年的青少年学生来说更是如此。第二,由于客观原因,"人"会犯各种错误,有时犯了错误,自我并没有认识是犯了错误,只有客观给予报复后,才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对孩子来说,这个客观应当包括教师在内。教师为了提醒孩子下次不犯同类错误,处罚是必须的。所以,对违规违纪的学生必须有适当的处罚,对被处罚的人有利,对他人更是一种保护措施。在学校里处罚是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常规手段。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处罚的目的是告诉学生这样做是错的,警醒学生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如果处罚达到了这样的目的,处罚就可以了。比如魏书生发明的"唱歌法"、"写一份说明书法",都不失为好的"处罚法"。 在这里要指出的是现在我们的许多班主任处罚不当,或者说是处罚失当,体罚现象时有发生,这是每一位班主任必须避免的。处罚手段是班务管理的一种方式,运用得好,有利于班集体建设;运用不好,不仅起不到正向教育效果,还会产生副作用。所以,运用处罚手段应注意以下几条原则:

  (1)适度原则。学生犯了错误,班主任要根据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影响及自己认识情况,对照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罚条文,给予适度的处罚。如果"量刑"太重,当事学生不服,则产生逆反抵触心理;如果"量刑"太轻,则起不到教育当事人的作用,又起不到警示的效果。

  适度原则同时有另一层含意,是说处罚手段不能滥用。如果班主任动不动就处罚学生,搞得学生人人自危,个个害怕,班级成了"劳改所",久而久之,处罚就失去了效力,班主任失去了威信,班级不但管理不好,而且迟早会"天下大乱"。(2)及时原则。这条原则是含意是,学生犯了错误,班级发生了问题,班主任必须及时处理。因为,学生犯错误后,心里惴惴不安,比较紧张,在等待着老师的处理。这时班主任老师如果及时给予处理容易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同时也能使"事态"得到及时控制,不至于蔓延开去。如果学生犯错误之后,班主任不及时处理,拖了很长时间不表态,不"结案",学生会认为班主任无能,没有办法。如果班主任过了很长时间再处理,学生对自己所犯错误记忆淡漠,处理也就起不到教育作用了。 (3)公正原则。班主任对犯了错误的学生进行处罚时,一定要坚持公正原则,对班里每一位学生,一视同仁,切忌偏心。如果处罚不公正,"看人下菜碟",降低了班主任的威信,损害了班规规纪的权威,班级管理势必受到很大的影响。(4)情感原则。处罚是一种强制性的惩戒手段,但不排除情感的作用。班主任在对学生进行处罚前,一定要讲清处罚的根据;处罚后,还要做好思想工作,多找被处罚学生谈心开导,使被处罚的学生从心里感到震动,相信老师是爱护自己才处罚自己的。 不管何种形式的处罚,都必须以爱护受教育者,唤起被教育者的自知为目的。如果违背了这一点,任何形式的处罚都是不足取的。那种伤害学生自尊、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处罚方式必须坚决摈弃。

 



评论

还能输入140

用户评论

版权所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技术支持:宁夏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客户服务热线:0951-5559291   0951-5559148  
Copyright© 2020 nxeduyu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宁ICP备16000125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493号 宁ICP备16000125号

经过核实,本空间由于存在敏感词或非法违规信息或不安全代码或被其他用户举报,
已被管理员(或客服)锁定。
本空间现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解锁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锁定人处理。

当前机构空间已被管理员(或客服)封锁。
目前机构空间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重新开放,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管理员(或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