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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一小学校微信群聊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8-05-23 17:33 发布单位: 隆德县第一小学 浏览量: 2781 【公开】

隆德一小学校微信群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进一步规范我校微信群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学校与各组室(教师)、老师和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更加方便、更有亲和力促进家校和谐发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依据《隆德一小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学校微信群聊管理规定:

* 班级群聊 

1、群管理员由班主任担任。 

2、班主任、副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通过班群与家长联系和沟通,让家长能及时了解其子女在学校的生活和学习情况。 

3、微信群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严格保守国家机密及学校机密。 

4、微信群只用于家校沟通交流,不作聊天使用。 

5、交流中,禁止诋毁学校及师生形象,禁止出现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侮辱性语言,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情、暴力等内容。一经出经,清退该成员出群。 

6、严禁恶意刷屏(相同的文字连续出现3次及以上视为刷屏)。 

7、严禁在群内发布其他网站链接,尤其是色情、病毒链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8、严禁在群内发红包。

  * 学校办公群聊

9学校办公群是学校的办公平台,是学校日常办公网络系统,主要用于传达经校领导同意的具有确定性需要广而告之的上级文件、政令、通知及具体工作安排。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一切信息不要在微信群发布。

10、微信群内禁止扎堆聊天;禁止使用不文明用语;禁止讨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禁止发布聊天图片、上传休闲音乐及照片;禁止发布消极、不良言论或传播谣言;禁止出现各种庸俗“微信表情”、购物广告甚至违规、有害信息等。出现以上情况,学校将通报批评,直至将其清除该微信群。

11、在微信群发布信息、通知最多可发3,不要连续发布同样信息。在群内需要双向联系的,一律采用私聊方式,以免“微信群信息提示栏”频繁闪烁,影响他人办公。

12“群员”要严格自律,要形成纯净、纯洁的“群风”,体现纯朴、纯正的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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