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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二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实践应用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4-25 15:21 发布单位: 贺兰县第二中学 浏览量: 5633 【公开】

贺兰二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践应用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 整校推进实施指南》要求,顺利完成全体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校本应用考核任务,特制订本方案如下 :

一、考核目标:

通过考核,完成每位教师30学分实践应用学习任务;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创新;提高校长信息技术领导力,提升各级培训团队的指导力;实现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实践应用、校本研修形成常态。

二、考核对象:

全体教师

三、考核时间:

按照《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推进进度考核。

四、考核内容:

以多媒体教学环境、混合学习环境、智慧学习环境下的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四个维度的 30 项微能力为实践应用考核重点,教师根据自选的微能力(合计不少于30 学分),向学校提交能体现不同微能力的教育教学成果参与考核。

五、实施流程

学校按照“区市县规划—团队研修—教师实践—学校评审—区市县监督”的流程组织实施校本应用考核工作。

1.区县规划。自治区、贺兰县教研室发挥规划与指导作用,基于贺兰县第二中学信息化环境特征制定《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实践应用方案》,引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及实践应用考核方向。

2.团队研修。依据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规划与研修计划,帮助教师结合实际制定个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目标,在此基础上明确实践应用考核申报点,结合本校选择的研究模式,推进教师信息技术与学科深度融合。

3.教师实践。教师围绕学科信息化教学创新目标,找准能力短板,主动参与研修,积极实践应用,形成信息化教育教学实践成果,提交给学校并申报参与实践应用考核,完成《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实践应用方案》提出的相关任务。

4.学校评审。学校管理团队组建学校微能力测评组,依据实践应用考核规范,对教师提交的实践证据进行评估审核,反馈评估结果并提出实践建议。

5.区市县监督。学校领导团队积极取得与区市县专家团队的联系,检查验收本校实践应用考核结果,确保考核的真实有效。

6.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在分项发评价中,有一项不合格,视为实践应用考核不合格。

六、结果应用

1.学校接受区市县检查验收。

2.对信息技术实践应用考核合格的教师,由学校印发教师所选各个微能力的认证证书。

3.学校建立教师个人应用能力提升电子档案,记载实践应用考核情况。通过评优考核、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丰富考核结果的应用,激发教师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和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鼓励创新

学校鼓励老师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并对学校所选之外的微能力点进行考核。

 

 

                            教务处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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