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第二小学党支部会议和校长办公
会议(校务会议)制度(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支部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党支部会议和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制度。
一、学校党支部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三、对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
四、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
六、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中共青铜峡市第二小学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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