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五育并举,融合育人”机制,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构建人人可行、天天可为、阶梯进步的“红领巾奖章”评价激励体系。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少先队改革方案》和《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全国少工委“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学校实行“3+X”红领巾争章活动。即: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特色发展。以此来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不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使命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活动有组织、有步骤地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红领巾奖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赵树红(校长)
副组长:李冬梅、毛春林、郑红亮
负责人:李彦鹏(大队辅导员)
组 员:各中队辅导员和各科任教师
三、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选标准 | |
基础章 | 品德发展 |
礼仪章
劳动章
守纪章
孝德章 | 礼仪章 1.不迟到、不早退。因有病或有事提前向老师请假。 2.提倡文明用语,不说脏话,不打架,见老师和客人要敬队礼问好,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 3.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在教学楼内要慢步、轻声、右行。 4.不买校外小摊食物。 5.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不乱写乱画。 劳动章 1.按时认真做好值日生,高质量完成任务。 2.个人桌椅、文具摆放整齐有序,桌洞无杂物。 3.不乱扔垃圾和其它废弃物,不随地吐痰,爱护公共卫生。 4.讲究个人卫生,红领巾及衣着整洁,不留长指甲,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散发。 5.积极参加老师安排的劳动任务。 6.主动弯腰捡地上的果皮、纸屑。 守纪星 1.爱护眼睛,注意用眼卫生,按时认真做眼保健操。 2.广播体操集合要做到快、静、齐,动作准确合拍。 3、升旗仪式中要做到站队安静、态度严肃佩戴红领巾,行标准队礼、唱国歌。 4.下课后在走廊楼梯间不跑跳打闹,不大声喧哗,在教室楼道内不做运动和游戏。放学按时回家。 5.在集会、集体活动中要安静,守纪律,听从指挥,保持会场的卫生。 孝德星 1.思想端正,尊敬长辈,孝敬父母,不与父母顶撞,主动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2.关心体贴他人,在校内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不欺负低年级同学。 3.在社区要学会主动帮助身边的孤寡老人及需要帮助的人。 4.尊重自我,爱惜自己及他人的生命,主动帮助关爱他人。 |
学业发展 | 阅读章
写字章
学业章 | 阅读章 1.阅读兴趣浓厚,具有良好的阅读习惯,能够坚持每天阅读半个小时以上。 2.能坚持做读书笔记、写读书摘抄。 3.阅读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能在班级或学校起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 写字章 1.作业书写整齐,书本干净。 2.书写姿势规范。 3.按时完成老师分配的写作、书画、家庭作业等任务。 学业章 1.热爱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自主学习,勤思好问,独立思考,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3.在学科竞赛中成绩显著,获校、区级以上的奖励。 | |
身心发展 | 身体健康章 心理健康章 | 身体健康章 1.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文体和科技活动。 2.了解卫生和健康知识,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认真做好广播操、眼保健操。 4.体育成绩优秀。 心理健康章 1.具有基本的自理能力。 2.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开朗乐群,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3.不参与饮酒、吸烟、打架,不浏览不健康网页、不早恋。 4.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关心他人。 | |
特色章 | 特色发展 | 兴趣章 爱好章 特长章 | 1.具有至少一项艺术特长,如文艺、美术、器乐等。 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艺术活动或比赛,在活动及比赛中表现突出。 3.积极参加各种环保的小制作、小发明活动。 4.主动参与环保宣传活动,自觉宣传环境保护。 5.提出有利于环保的好方法、好点子,并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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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争章实施办法
1、争章办法
(1)此标准实施为一学年
3月份,全校少先队员争“礼仪章”,中队辅导员考核合格后上报德育处颁发奖章,如有队员争5枚章。中队辅导员报德育处考核合格后颁发“红领巾小主人章”奖状;
4月份全校少先队员争“劳动章”,中队辅导员考核合格后上报德育处颁发奖章,如有队员争7个基础章+1个特色章报德育处考核合格后颁发“红领巾梦想章”奖状;
5月全校少先队员争“身体健康章”,中队辅导员考核合格后上报德育处颁发奖章,如有队员争9枚基础章+2枚特色章报德育处考核合格后颁发“红领巾立德章”奖状;
6月份全校少先队员争“学业章”,中队辅导员考核合格后上报德育处颁发奖章,如有队员争每位争够12枚章报德育处考核合格后颁发“红领巾小天才”奖状;
9月份全校少先队员争“守纪章”,中队辅导员考核合格后上报德育处颁发奖章;
10月份全校少先队员争“孝德章”,中队辅导员考核合格后上报德育处颁发奖章;
11月份全校少先队员争“写字章、心理健康章”,中队辅导员考核合格后上报德育处颁发奖章;
12月份全校少先队员争“阅读章”,中队辅导员考核合格后上报德育处颁发奖章。
(2)获得一级指标一个星级章的少先队员给,在中队文体墙、电子班牌展示;获得一级指标两个、三个、四个星章的少先队员,报德育处并在校园光荣榜展示。
(3)如有少先队员在某些方面一直都很优秀,班主任通过中队会、小组讨论给该少先队员相对应的章目。
(4)提前争满12个章(四个星章)的队员要继续保持并不断努力,如在(各小组、中队、大队)考核监督当中发现该队员有不良行为等现象,经中队会决定报德育处作废最高表彰荣誉,取消该队员的不合格章名,并重新争取。
(5)特色章目:班主任根据学生参加学科比赛项目获奖情况上报德育处并颁发奖章。
(6)每月26日每班上报争章队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授予奖章荣誉称号,每年每个年级上报德育处的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30%。
(7)2021起每年“六一”争得全章的同学经学校德育处考核处颁发“红领巾小状元”并上报惠农区团委、市团委、自治区团委、国家少工委进行表彰奖励。
2、具体操作办法
(1)班委根据小组评议结果进行评议,写出评议结果。
(2)班委评议产生的争章队员,报中队辅导员审核,审核合格报德育处审核后颁发奖章,并将队员的照片和简介分别在学校大屏、电子班牌、校园展板、少队室进行公布。
(3)争章学生评比结果与扶贫助学、困难补助、优秀少先队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等相挂钩。
(4)班委评议中,班委成员要公正严明,客观准确,不绚私情,并接受同学们监督,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5)对有特别突出表现的队员如:为学校争得荣誉或者受到社会赞美的,经学校批准可破格评章。
(6)实行一票否决制,已经获得项目章的队员,经其他队员监督,该队员违反项目章条例,经中队会决定该项目章,并收回奖章,重新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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