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铝业学校

教学科研义教工作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4 14:43 栏目:义教工作 发布单位:青铜峡市铝业学校 点击量:3006 【公开】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

2018年初,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市适龄少年在校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对摸底排查的292人(其中适龄203人)流失学生进行劝返,经过近一年的不懈努力,截至2018年底,全市各中小学劝返复学率达到了100%。为了进一步巩固全市0辍学成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今年控辍保学工作的部署安排,现就我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认真做好“控辍保学”迎接自治区检查验收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交叉核查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函【2019】7号)文件精神,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于24-25日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学校从即日起起,要千方百计做好292名(其中适龄203人)劝返复学学生的保学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新的学生流失情况,巩固0辍学成果。同时要做好控辍保学台账、职业学校就读学生的取证工作和重度残疾学生的送教上门过程性档案完善工作,保证“控辍保学”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确保迎接自治区检查工作万无一失。

二、做好全市274名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19】)16号)文件精神,要对自治区教育厅反馈下发的274名青铜峡市户籍的疑似失学儿童信息进行核查和劝返复学。教育局已协调公安局进行了初步信息完善,现依据户籍所在地学校招生区域进行责任分解下发各相关学校,各学校校长要认真履行“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教育厅文件精神,明确责任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于3月12日前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3月12日按时向教育局教育督导室上报: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劝返总体情况汇总表;疑似失学儿童个体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  商老师    电话0953-3069159

附件1:疑似失学儿童核查结果分类统计标准

附件2:青铜峡市疑似失学儿童信息核查和劝返复学情况统计表

附件3:青铜峡市疑似失学儿童个体情况汇总表

 

 

青铜峡市教育局

2019年2月19日

 

附件1:

疑似失学儿童核查结果分类统计标准

各区县注意对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后,根据儿童现状采用以下对应分类标准:

A.    户籍原因(含查无此人、户籍重复、死亡、迁出注销等情形)

B.    在校有学籍(2018年5月比对时间节点后新入学或新注册学籍)

C.    省内就读无学籍(已在省内学校学习但因各种原因未注册学籍)

D.    省外就读无学籍(已在省外学校学习但因各种原因未注册学籍)

E.    延缓入学(含因身体等原因延缓入学、目前仍在幼儿园就读或实际年龄不足6周岁等情形)

F.    超龄离校(实际年龄超过15周岁或已毕业)

G.    失踪失联(由公安部门界定,从严掌握)

H.    出国在外

I.    因病因残(因重大疾病或残疾无法正常上学)

J.    入寺入教

K.    打工务农

L.    在家上学(含私塾、国学班等情形

M.    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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