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教师、学生合法权益,做好学校教师、学生申诉处理工作,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和创建和谐校园”的办学指导思想,学校决定成立学校师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一、组织领导
主 任:路月玲(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主任:邹伟(副校长) 林永福(家长委员会主任)
成 员:温水云(工会主席) 赵皓(办公室) 周芳(教科室主任) 李艳萍(教导处主任) 吴晓慧(少先队辅导员) 魏丹娜(党务干事) 王波(总务处主任) 高雪(家委会成员) 杨丽洁(家委会成员)
二、组织机构
教师申诉处理小组
组长:邹伟
组员:温水云 赵皓 周芳 魏丹娜 王波 周玉荣
学生申诉处理小组
组长:吴晓慧
组员:刘宝山 李艳萍 王玉梅 林永福 高雪 杨丽洁
三、工作职责
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在规定期限内,对教师资格、教师处理或学生违纪处分的申诉。
四、具体要求
1.申诉处理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提出的申诉,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教师和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申诉处理委员会不再受理提出的申诉。
2.根据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和申诉请求,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取原处分决定的原始材料,予以复查,对申诉人提出的新线索进行核实或查证,听取原处分经办人及相关领导、教师、学生的意见,在条件许可下,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予以复查处理。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或相关部门重新研究决定。
3.申诉处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1日起受理申诉工作。
石嘴山市第十五小学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