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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学校制度

青铜峡市第五小学教职工评选先进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7-12 10:47 栏目:学校制度 发布单位:青铜峡市第五小学 点击量:3474 【公开】

青铜峡市第五小学教职工评选先进管理办法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全体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督促全体人员尽职尽责、不断进取,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根据《青铜峡市师德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学校章程、青铜峡市第五小学管理制度并结合学校对教职工的(学期、学年)考核,教学质量评价,班主任、辅导员(学期、学年)和主管部门考核,制定学校评选先进管理办法:

一、评选先进的基本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   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在思想上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   热爱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服从领导,执行决议,

3.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履行工作职责,能做到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业绩突出。

4.   积极参加政治业务理论学习,遵纪守法,潜心钻研,记好政治、业务学习笔记;联系实际写好学习心得体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5.   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理论水平,努力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勇于探索素质教育的新路子。

6.   面向全体,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撵走学困生。

7.   重视素质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在抓好课堂教育的同时,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上好活动课,不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8.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在课堂教学中,遵循教育规律,执行教学原则,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9.   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作风正派,讲文明、讲道德,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10. 衣着整洁、大方,举止端庄,礼貌待人,热情接待家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11. 学年各项考核成绩居前列。

12. 教学成绩突出。

13. 凡出现违反师德行为规范或安全责任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模范班主任评选条件

1.  热爱班主任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全面负责,能耐心细致地做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

2.  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跟班紧,时时处处做学生的楷模,和学生同集合,同出操,同劳动。

3.  班风正,学风好,所带班级学生品行端正,行为规范,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体育、文艺、卫生等大型活动在同年级中成绩突出。

4.  关心班级学生各科的学习情况,能与科任教师互相配合,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  能够经常和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一致性,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6.  注意培养班干部,充分发挥班干部的作用,加强班级管理。

7.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一学期病事假不超过7天。

8.  学年各项考核成绩居前列。

9.  教学成绩好。

10.凡出现违反师德行为规范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

(三)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  热爱少先队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2.  是少先队员的知心朋友,带领和指导少先队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3.  所辅导的大队、中队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阵地、有活动,教育效果显著,积极出色地完成学校和少先大队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4.  认真学习少先队基础理论知识,经常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辅导水平。

5.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一学期病事假不超过7天。

6.  学年各项考核成绩居前列。

7.  凡出现违反师德行为规范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

(四)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 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倶进,开拓创新。

2.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工作能力,成绩突出,朴实诚信,品德高尚。积极参加理论和党的知识学习,坚持党性原则,廉洁奉公、立党为公。

3.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关心和支持学校党政工作,执行党的决定,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以身作则,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有出色表现。

4. 。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爱护和关心学生、乐于助人,谦虚谨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情系于民,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 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遵守党、国家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学习党章,交纳党费,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

6. 学年各项考核成绩居前列者优先考虑。

7. 凡出现违反师德行为规范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评选先进的依据及职数分配::学校根据教师的师德表现、学期考核、学年考核(德、能、勤、绩)成绩;班主任考核成绩(学期考核、学年考核);教学质量评价(质量测查成绩必须为正分或中途接班成绩进步明显)

1、校级先进:

(1)学年优秀教师(工作者):依据教师师德师风表现和学年考核成绩排序(教学成绩必须为正分;包括中途接班成绩进步较大),分为语文学科、数学英语学科、常识学科、行政教辅四组,按照组员人数的15%比例进行评选优秀教师或优秀工作者(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必须经过全体考评小组成员通过)。

(2)教学质量先进个人(学期):年级学科第一名。

(3)优秀班主任(辅导员):班级考核前三名,经过全体考评小组成员评议确定。

(4)优秀共产党员经票决推选,后经支委会评议决定。

2、教育局级先进:

(1)优秀班主任或优秀辅导员直接在校级优秀班主任中推选。

(2)督导评估先进:依据教师师德师风表现和质量检测及学校统测单科总评成绩,在一线教师中评选。按照教育局所给职数,在市级统测的名次中择优(包括中途接班成绩进步较大)推选(按照职数确定),学校统测的科目也要适当占一定的比例。(同一年内受市级表彰的先进个人教育局不再重复表彰)

(3)优秀共产党员在校级推选的基础上推荐上报。

3、市级先进:

(1)市级优秀班主任:班主任考核占70%,学年考核占30%,教学成绩为正分。

(2)市级统测第一名者,直接定为市级先进。

(3)市级优秀教师学年考核占30%,教学成绩占70%。

(4)各部门分配的管理方面的先进个人,原则上根据行政领导的分工,直接从各部门分管领导中推荐上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除外)。

三、评选先进要求:

1、受过市级、地市级、区级及以上推选表彰的先进个人,原则上三年内不再重复考虑。(上级直接定的先进除外)

2、市级先进侧重于统测年级(中途接班成绩进步较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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