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一环,所有老师一定要高度重视线索排查工作。
2.线索排查要深入所有学生家庭,深入到学校管理的方方面面,排查要深、要细、要实,不留空白、不留盲区。
3.线索排查要坚持真实、及时、有效原则,严格上报程序。杜绝敷衍应付、弄虚作假、走过场等现象,坚持真查、实报。对排查工作不力,将进行责任追责,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4.线索摸排重点内容:
(1)学校师生被拉拢、胁迫参加黑恶势力犯罪,参与校园欺凌、打架斗殴、校园“保护费”事件的在校学生(包括失学、辍学青少年)。
(2)卷入“校园贷”的学生。
(3)在校师生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
(4)民办教育领域存在的恶性竞争,采取非法手段争夺生源、欺诈恐吓学生及强迫家长消费、巧取豪夺、违法违规经营等情况。
(5)干扰插手学校建设项目、营养餐大宗食品采购、教辅资料采购、技术装备采购和学生校外实践活动中介服务中通过非法手段干扰招投标、强买强卖、非法垄断市场等情况。
(6)社会组织和个人非法组织制造涉校群体性事件、蓄意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事件、威胁师生人身安全事件、蓄意侵害学校国有资产事件。
(7)其他涉校黑恶势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