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川市教育局关于考核认定新一轮第三批骨干教师的通知》(银教办发〔2019〕209号)文件精神,参加本次考核认定范围为贺兰县上报的银川市第三批“名校长工作室”培养对象和第二批“名班主任工作室”培养对象,并经培养合格者。我校符合考核认定条件人员为:马新颖、王学民、刘晓英。经校委会研究,同意以上三人申报,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五天(12月23日至12月27日)。如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领导反映,反映电话:18709687878。
贺兰县第二中学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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